深圳自2017年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引,經過這幾年的發展逐漸明確細化,針對小區采用4+1的分類垃圾桶配置垃圾分類宣傳欄,其中的“4”為玻璃、金屬、塑料、紙張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玻金塑紙分類垃圾桶”,“1”為廢燈光電池等有害垃圾收集桶,組合成了專門針對深圳市標準的4+1五分類垃圾桶,針對機關單位采用5+1的分類垃圾桶配置垃圾分類宣傳欄,則多了一個其他垃圾收集桶。然后深圳像南山、光明、福田、鹽田等各個區的分類收集容器又有各自標準,在這里就不多說,可咨詢業務了解,今天我們只分享深圳市標準的小區4+1分類垃圾桶。
深圳市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特點在于擬構建以垃圾分類為主導的生活垃圾分類治理體系。在廣度上,將涵蓋現行環衛系統、“大分流細分類”體系,兩網銜接,以及現實流向城市管理系統末端焚燒、填埋等處理設施的城市固廢,以“城市大固廢”的概念統籌規劃,為城市固廢管理發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
在深度上,小區4+1分類垃圾桶配置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欄將涵蓋從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以及宣傳教育、監督機制、制度保障等全鏈條體制、機制的規劃與設計。
在體系規劃設計上,將突破傳統的城市垃圾治理體系,對標國際一流城市,采用最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構建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分類治理新體系。
在設施規劃布局上,小區4+1分類垃圾桶配套宣傳欄將充分體現全市統籌、區域協調、資源共享的原則,實現低碳環保、綠色發展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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