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75年,法國就頒布了有關廢物管理的首個法律框架。40多年來,隨著法律的細化和政府不遺余力宣傳,垃圾分類制度早已在法國深入人心。
走在巴黎街頭,不難辨識出居民樓前放置的幾種垃圾桶:黃蓋的垃圾桶收集紙質及塑料包裝盒、報紙雜志、印刷品、小型家電和清空并壓扁的塑料瓶、金屬罐等可回收物品;白蓋的垃圾桶收集玻璃制罐頭瓶和酒瓶;剩飯菜等家庭日常垃圾則要裝入封好口的垃圾袋后才能丟入綠蓋垃圾桶里。至于家具之類大件廢棄物、有毒物品或危險物品等不屬于這三種顏色垃圾桶負責回收的物品,法國各地政府也會設置一些廢品回收站供市民投放,或是每月定期到各居民區回收。此外,在一些大型超市里,也會提供便民服務,回收電子垃圾。至于生產廢料的企業,則需自己承擔相關的垃圾回收,同時負責將垃圾分類運輸至有關回收站。
看似粗線條的分類其實有不少學問和講究,比如,如果一塊紙板沾了一些污漬,出于對垃圾處理場衛生的考慮,市民還是應該將其扔到綠蓋垃圾桶里。如果對一件垃圾該扔到哪個垃圾桶拿不準,市民可以在當地政府的網站上找到解答。如果有居民發現自己的小區并沒有某一種分類回收箱,那么可以向門房或者公寓樓管理員反映,后者有權向所在地區的清潔服務部申請,獲得由政府發放的垃圾回收箱。
在小區,經常在樓內電梯間碰到倒垃圾的鄰里,有時是給媽媽搭把手抱著幾個空塑料桶的三四歲小姑娘,有時是拎著一袋塞滿廢報紙、舊紙盒的退休老太太,無論男女老少,做垃圾分類已經成為再普通不過的習慣,即便回收箱在地下一層,而每家每戶的廚房都有一個廚余垃圾通道,他們也會不嫌麻煩地把一段時間內積攢的可回收垃圾搬到樓下分類投放,而不會貪圖省事直接把可回收的垃圾扔到廚余垃圾通道。
“焚燒未分類處理的玻璃品包裝是非常昂貴的,一噸要耗費171歐元,而分類回收的玻璃處理起來只需要91歐元的成本。每回收1噸玻璃瓶,也就是大約2222個750毫升的瓶子,可以制成2138個新瓶子,回收利用率非常高,這相當于節約了0.66噸的砂、1.17立方米的水、1.46兆瓦時能源……”雖然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已久,法國各級環保部門和組織仍常常進行環保宣傳,給市民提個醒。
法國調查機構益普索集團的報告顯示,近年來,每名法國人平均每年回收46.3千克家用包裝,家庭廢品的回收利用率基本穩定在67%,各類廢品的再利用相當于減少了210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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