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有毒的物質或者對環境造成現實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屬于危險不可回收廢棄物。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燈泡、廢水銀溫度計、廢油漆桶、廢家電類、過期藥品、過期化妝品等。有害有毒垃圾無利用價值,需特殊正確的方法安全處理才能不危害環境。
深圳出臺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規則,其中像廢舊電池燈光等有害垃圾設計有害垃圾桶,廢舊電池燈管有害垃圾分類箱專用收集容器,市民應投放到專門的收集容器內,應用透明袋封裝;破碎的燈管應用紙張包裹好,并用膠帶纏好。
今年來深圳日均生活垃圾產生量2萬多噸,隨著深圳人口仍在持續增長,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均占有資源多、消耗大;人們生活方式改變,比如網購造成包裝物大量增加等都是深圳生活垃圾產生量逐年遞增原因,而且,這一數據十年來以大約每年6%速度在遞增。面對與日俱增的生活垃圾產生量,市民和城管部門需要攜手做好垃圾分類和減量,市民需要從源頭上做好充分減量、分類投放,城管部門要做好回收處理與綜合利用。以電池和熒光燈管為代表的有害垃圾需投放到廢舊電池燈管有害垃圾分類箱內,這些有害垃圾收集后需要特殊安全處理避免對環境產生污染,這是國家重視環保可持續發展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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